手拉葫蘆的測試標準項目
(1)無載荷試驗:無載荷時往復扳動前進桿及反向桿三次,觀察機構工作情況,應無卡阻現象。
(2)額定載荷試驗:在專用試驗臺上檢測,手扳力及手柄往復一次鋼絲繩行程都應符合標準要求。
(3)動載荷試驗:在專用試驗臺上檢測,以1.1倍額定載荷加載,上升、下降各一次,每次鋼絲繩移動距離不得少于200mm,整機應工作平穩(wěn)、可靠。
(4)靜載荷試驗:在專用試驗臺上,逐步加載至1.5倍額定載荷,停留10min,夾子、夾緊板不得有影響使用性能的長久變形。
(5)吊鉤試驗:
?、僭诓牧显囼灆C上,通過鉤腔中心逐漸加載至2倍額定載荷,停留1min后卸去載荷,檢查吊鉤的鉤口變形,不得超過0.25%;
?、谠诓牧显囼灆C上,通過鉤腔中心逐漸加載至4倍額定載荷,吊鉤應能可靠地支持1min。
(6)可靠性試驗:在額定載荷下,連續(xù)往復扳動前進桿和反向桿,使鋼絲繩往返累積行程不少于120m(可分四次進行,但每次進行,但每次鋼絲繩累計行程為30m,每次之間間歇時間不超過1h。試驗中不允許更換鋼絲繩)。手扳葫蘆的各部分不得有異常現象。
(7)外觀質量檢驗:吊鉤的表面應光潔,不應有毛刺、裂紋、折迭及降低強度的局部缺陷;吊鉤上不允許有補焊。夾緊板的板面應平直無毛刺。鋼絲繩端部應呈圓形,不得松散。全繩不允許有結疤、凹凸和扭曲現象。零件的鉚接應牢固,鉚接頭部不應有飛邊、裂紋、劃傷等缺陷。涂漆部分應均勻,色澤光亮。不可有污跡、氣泡、縮皺、脫落和粗糙不平等。